厅级干部退休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具体待遇包括:
1. 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退休前的工龄、职务级别和工资水平计算,领取月度养老金。
2. 医疗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3. 住房保障:享受国家规定的住房保障待遇。
4. 其他福利待遇:如退休职工福利金、退休职工优待证等。
1.医疗费在10000元以内的,按95%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按100%比例报销。2.每年安排一次体检,费用由财政支付。3.可选择干部门诊、干部病房就诊。
4.原单位在就医、转诊、转院等方面提供保障。5.住院床位费按50元/日以内报销,超过部分自理。6.确需到外地治病,应按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