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学分互认是指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之间的学习成果互相认可,通过考试获得的学分可以相互抵兑,即在学历教育和成人高教中互相转换使用。
这个政策的出台是为了给那些有工作、有家庭等原因不能通过传统学历方式取得学位的人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可以让他们更加灵活地选择学习方式。
同时也提高了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一体化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学考学分互认政策的出台,也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晋升升学的机会。
而且,通过互认学分还可以节省一部分学习时间和费用。
学考平行志愿录取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职院校志愿时,除填报高职院校专业与学校外,还必须选择一所普通高校,领取该高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录取时,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考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同时被普通高校“解除竞争关系”,即可在高职院校就读,也可在普通高校就读。学考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充分尊重了考生的选择权,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推动了高职教育与普通高校教育的对接和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