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可燃烧工业固废处理需要遵守依法治污的原则,必须具备环保、安全、运输等方面的相关证件。其中包括环保部门颁发的固废经营许可证、环保验收意见书等,火化设施必须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等证件,运输证件包括固废运输备案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此外,处理过程中涉及烟气排放,还需具备大气污染防治控制许可证等。以上证件均属于强制性证件,企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可燃烧工业固废的安全处理。
当可燃液体储罐为立式储罐时,距离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进行冷却。此外,着火罐为卧式储罐时,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而当邻近立式储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可按3个罐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如果着火罐为浮顶、内浮顶罐(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距离和冷却方法可能会因储罐的类型、规模、储存液体的性质以及当地的消防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当地的消防规定,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可燃物不包括无机可燃物,无机可燃物质又不包括丙炔。
在丙炔、氢气和一氧化碳中,丙炔是有机物,氢气和一氧化碳是无机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