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农村户口并不代表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其财产种类与城市户口的被执行人基本相同。可以根据判决文书和其他执行依据,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下面是一些农村户口被执行人可能具有的可执行财产:
1. 房屋或土地:农村被执行人可能拥有自己的房屋或土地,这些资产也同样可以作为执行财产。
2. 农机具和林木:农村被执行人常常会拥有一定的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用品,如农机具、林木等,这些资产同样可以作为执行财产。
3. 车辆:农村被执行人也可能拥有自己的车辆,如拖拉机、摩托车等,这些车辆同样可以作为执行财产。
4. 存款和理财产品:被执行人可能在银行开立了账户、购买了理财产品等,这些也是可以作为执行财产的。
总之,被执行人的财产种类繁多,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具有可执行财产,就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看法院采取了什么样的执行措施。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资帐户,只进不出,且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按时扣划款项到法院帐户,每个月银行会按照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法院裁定的扣款数额划到法院帐户。此时,被执行人要到法院领取预留的生活费。
二是法院如果法院没有冻结他的工资帐户,仅是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法院每个月扣多少多少钱或只留600元,此时,被执行人则可以自己拿着存折或者卡领取,在外地的话就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委托别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