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完后不需要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所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应按月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领情形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但是目前很多地区都简化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签到手续可以通过线上申请了。如果您忘记签到了下月的生业金,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可以补签。
失业保险金领取完后,是否需要办理暂停手续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找到工作后,个人需要主动及时报停失业保险金,以确保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保。如果同时已经有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那么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和相关待遇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