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流程一般分为四个步骤: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交付房屋。
手续方面,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同时还需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签订合同的条款、首付款的缴纳、按揭贷款的申请和审批、以及房屋的验收和交付等环节。
期房出现很多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因为和开发商约定的日期比较晚,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遇到的开发商存在有质量问题,比如说提交的资料不过关或者是本身房屋不具备有交房的标准,所以才没有办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在挑选的时候尽可能的要挑选大品牌开发商的房子,这样才能够按照流程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交易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