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形成权,即债权人单纯行使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后,次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前,不能直接造成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民事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免除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将代代橘洗净,切成小块。
在一个大碗中,加入适量的清水,然后将代代橘块放入清水中。
加入适量的蜂蜜,根据个人口味调整蜂蜜的量。
将大碗放入冰箱冷藏,至少冷藏2小时,让代代橘和蜂蜜的味道充分融合。
喝的时候,可以将代代橘蜂蜜水倒入杯子,加入适量的冰块,就可以享用了。
注意:代代橘的选择很重要,选择新鲜的代代橘才能保证口感和营养。另外,蜂蜜的用量可以根据个人口味调整,如果觉得太甜,可以适当减少蜂蜜的用量。
代位析产并不是确认之诉。代位析产是指债权人因为债务人的欠款而请求法院对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确认之诉则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认定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或对一些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判定。因此,代位析产和确认之诉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诉讼方式,其目的和作用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