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是属于自愿参加的医保制度。
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参保、政府补贴、个人按月缴费”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该项医保,如果选择参加,则需按规定标准每月缴纳一定的医保费用;同时,政府还会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城镇居民医保是自愿参加,但对于特定人群来说却具有"强制"性。例如,在部分城市中,户籍迁移市区超过6个月但未在当地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流动人口,在其所在或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失业后,仍可通过一次性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成为该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在某些行业和单位中也有要求必须参加该项医保制度的规定。
强制。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居民医保是由国家、市、县级政府共同出资,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支付的医疗保险制度,所有城镇居民都应当参加。
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医保是强制的,不是自愿的。
与城镇居民医保相对的是职工医保,职工在就业后默认加入,至少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
而城镇居民则需要自己或者家庭成员缴纳一定比例的医保费用,政府和社会力量对其进行补贴。
同时,在两种医保中,职工医保的待遇和报销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