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计算方法: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附加分五部分构成,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
1 综测加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科研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
2 学术科研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参加科研项目等;文体活动包括参加文艺比赛、体育比赛、文化活动等;志愿服务包括参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创新创业包括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创业实践、发明专利等。
3 综测加分项目的内容延伸还包括学生社团活动、外语能力考试、学位英语考试等。
不同学校和专业的综测加分项目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