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
2.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
3.
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4.
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潍坊公积金一般在入职时就会开始交纳。一般来说,员工的公积金由员工自己和单位共同交纳,缴纳比例是12%。员工和单位以此缴纳的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退休等方面的用途。同时,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规定的程序在一定条件下提取部分或者全部公积金。因此,建议入职后尽早了解自己的公积金情况,并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操作。
潍坊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取决于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该工资低于缴存基数的下限,那么就会以下限作为缴存基数;如果高于上限,就会以上限为缴存基数。
具体来说,2023年度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22968元,下限为2100元。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会低于潍坊市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具体情况,潍坊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公布新的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