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住宅小区公建部分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部分,不是个人私有财产,因此不能直接买卖。公建部分通常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统一负责管理和维护,以便更好地服务小区业主。
若确实需要对公建部分进行交易,则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手续,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或竞价交易。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应属于极小部分的特殊情况,不建议业主和投资者进行尝试。
住宅小区业主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业管理权益: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对小区的管理和维护提出建议和意见。
共有部分权益:业主享有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同时有义务维护这些设施的卫生和安全。
住宅建筑容积率标准:居住用地上,7层以下建筑,容积率不超过1.6,建筑密度不超过30%;7层至10层建筑,容积率不超过2.0,建筑密度不超过25%;11层以上,建筑容积率不超过3.5,建筑密度不超过20%。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各个地区或城市有各自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