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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罚款过了三个月还能不能开发票
时间:2025-06-18 20:11:29
答案

不可以,违章车辆交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按规定要开的是罚款收据,而不是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通违章罚款过了三个月还能不能开发票
答案

一般情况下,交通违章罚款过了三个月还是可以开发票的。因为交通违章罚款在三个月内不属于欠税,不会被纳税人信用等级降低。但是如果超过三个月未开具发票,就不适用于税收抵扣及其他税务优惠政策了。

所以如果需要报销或者申报个人所得税,最好在交通违章罚款之后的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如果已经超过三个月,也可以尝试联系相关部门开具补开发票,但是此时操作会比较麻烦。

交通违章罚款过了三个月还能不能开发票
答案

单位车辆违章罚款不可以开发票。违章车辆交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按规定要开的是罚款收据,而不是发票。发票一般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适用于应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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