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解除失信名单需要为2-5年,通常为2年,但是如果存在暴力,威胁或阻碍执法的威胁,或者有多种不诚实行为,则最长为5年。超过期限后,有待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予执行的不信任者名单中删除有关信息。
执行局谈话是为了解决矛盾问题、化解纠纷、达成和解的手段之一。若谈话双方能保持沉着冷静,认真听取对方意见,倾听彼此的诉求和关切,同时在执行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对抗性情绪的化解、诉求的平衡,相互协商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则局面自然将会得到缓解和改善。
因此,执行局谈话如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以平等互信的原则进行交流,且双方均认真配合和遵守谈判结果,那么和解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