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诉是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放弃起诉权的行为,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定。撤案是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放弃起诉权的行为,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
2、撤诉分为一审撤诉和二审撤诉。一审撤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由原告单方申请,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经被告同意申请。二审撤诉只能在第二审程序中由原告申请,并且需要经过其他当事人和法院的同意。而撤案只能在刑事起诉阶段由检察院提出。
3、撤诉有可能导致原告丧失再次起诉的权利。如果原告在第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撤案不影响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的权利。
民事撤诉和撤案不是一回事。
明确结论:民事撤诉和撤案不同。
解释原因:民事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或被告申请撤回起诉或答辩,法院经审查同意后,案件就会终止。
而撤案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前,原告或被告提交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案件就会终止。
两者的主体和撤诉/撤案的时间节点不同。
内容延伸:民事撤诉和撤案都可以减轻双方的诉讼负担,尤其是当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撤诉或撤案前,当事人需要仔细考虑后果,以免影响到自己合法权益。
如果涉及到民事争议,当双方达成谅解后,可以签订民事谅解书,解决争议。但该谅解书是否能够导致在看守所逗留时间的缩短,涉及到具体情况。
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是否能够释放也需要根据被告人的罪行情况、证据证实程度、刑事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所以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