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务局负责统一管理和供应西安市范围内的农村、城镇及郊区地区的安全饮用水。全市市有5个供水水厂,分别为西安市九十六号水厂,西安市下河水厂,西安市司门沟水厂,西安市护城河水厂和西安市小碑沟水厂,它们的供水范围如下:
1.西安市九十六号水厂:新城区、长安区、碑林区、莲湖区、临潼区、阎良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
2.西安市下河水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灞桥经济开发区。
3.西安市司门沟水厂:高陵区、户县、周至县
4.西安市护城河水厂:长安区
5.西安市小碑沟水厂:灞桥区。
建设银行大额存单存款利率1年为2%,2年为2.5%,3年为3.1%;
工商银行大额存单存款利率1年为2%,2年为2.5%,3年为3.1%;
中国银行大额存单存款利率1年为2%,2年为2.5%,3年为3.1%;
农业银行大额存单存款利率1年为2%,2年为2.2%,3年为3.1%;
交通银行大额存单存款利率1年为2.28%,2年为2.9%,3年为3.35%;
邮政银行大额存单存款利率1年为2.15%,2年为2.95%,3年为3.45。
西安市各类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养老保险: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 1999 年底前的下列年限: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用于确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西安市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与养老保险相似,指的是职工在 1999 年底前的工龄。满足一定视同缴费年限后,职工在退休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3. 失业保险:在西安市,失业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视同缴费年限累计。
4. 军人军龄:军人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其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军龄可与其他缴费年限累计,从而确定退休待遇。
5. 事业单位职工:西安市事业单位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界定,一般参照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即职工在 1999 年底前的工龄。
需要注意的是,各类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政策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