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委会有权力规划建没用地。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委会作为乡村基层组织,有权制定本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本村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3 村委会规划建设没用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但是规划建设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侵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等。
村委会没有权力解除村民与他人的流转土地合同。
因为土地资源是国家所有,不是村委会所有,而且流转土地合同是依据法律合法签订的,不是单方面决定的,村委会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解除合同。
如果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做出裁决。
同时,流转土地合同也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村委会擅自解除合同,会面临法律风险。
土地资源是国家所有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犯土地资源的权属和使用权。
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并保障双方权益。
村委会作为一个基层组织,具有一定管理和决策权。在村庄土地规划和开发中,村委会可以对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进行规划和调整,并可以审批和颁发相关批文。但是,村委会规划建没用地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规范和指导,并要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益、环保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同时需要听取原住民和相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因此,村委会需要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保障土地开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