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1)所居留的亚洲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或连续居留6年以上的,且每年不少于9个月的有效居留证明原件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永久居留证明原件或港澳台地区居民居住证原件。
(2)自高中毕业起连续3年以上在我省就读,有的在我省参加的中等学历教育是从初中毕业起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且注册在校连续4年以上,同时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艺术专业考试有7个类别,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和表演类。
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