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和专项债,二者适用范围不同,风险逻辑也不同。其中,一般债券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偿还,列入赤字管理;专项债券针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靠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不列入赤字,但纳入政府债务限额。
1.多数不能。
2.个别专项债可以用来收购设备,但是要做好设备购置明细表及费用明细,以及需要考虑该设备的必须性。比如医院建设,只要做好设备购置明细表及费用明细,以及需要考虑该设备的必须性,专项债能收购设备。
专项债资金来源就是出售债券的资金,由于债券的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稳定性也好,公众购买的人很多,到期后政府还款收回债券。
地方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劵。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举措,是近两年地方政府的重要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