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报销标准
普通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年度最高限额4500元。
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同等条件下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
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职工医保:职工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线是800元,一般按照85%的比例报销。年龄达到5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87%,年龄达到6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89%,年龄达到7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91%,年龄超过80岁的职工可以报销99%,总报销比例在100%之内。
2、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线是500元,一般情况下,低档次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学生儿童的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比例是50%;高档次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比例是65%。
综上所述,不同参保者患不同的疾病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最高不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