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的法律属性和权属界定与具体的国家和地区相关,一般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政策进行界定。
在中国大陆地区,地下停车位通常属于房屋附属设施,其权属和使用权一般随着房屋的买卖而转移。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可以由房屋所有者所有,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
在具体的产权界定过程中,需要查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书,以确定地下停车位的权属归属。
另外,如果地下停车位涉及到共有、共用等问题,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进行界定和处理。
有。依据2020年10月26日六建房〔2020〕69号通知,六安城区内建设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有明确划定界限、标注编号,不包含人防工程、机械车位及已分摊到业主共有面积的车位,在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个人取得的车位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