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损失险保费=(基础保费+车辆购置价*费率)*优惠系数。车辆购置价=裸车价+购置税。
如果保险金额
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应当按照出险当时的衽价值计算赔偿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则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具体公式为:实际赔偿额=(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
部分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具体情况为: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应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其公式为:赔偿额=(实际修复及施救费用-残值)*(1-免赔率)。
一般情况下,车损理赔修好以后是不会得到额外的赔偿的,因为理赔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对受损车辆进行了修理和赔偿。
但如果受损车辆出现了新的问题或者原本没有发现的问题,在修好后被发现了,此时可以联系理赔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赔偿。但无论如何,都需要根据合同规定和证据进行理性的维权,不能过度索赔。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