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出具家庭贫困证明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家庭所在的贫困地区应该明确,且该家庭的居住地也在该贫困地区内;
其次,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应该处于较为困难的境地,如低收入或无收入;
最后,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社保证明、地税缴纳证明等。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并且其它相关文件齐全,街道政府可以出具家庭贫困证明。
根据我国宪法及政府机构组织法规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中央、省、县、乡四级。街道办事处行政级别相当于乡镇级别。街道办事处在城市区域设置,隶属于县级人民政府。所以,街道办事处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县、市(不设区)、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