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所需的材料有: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明(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丧偶的,由另一方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5、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 结婚证的准备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申请表等个人资料
- 单身证明、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
- 照片、结婚证盖章、结婚证登记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2 准备这些资料是为了证明双方的身份和婚姻状况,以便能够正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结婚证的资料准备要求可能略有不同,需要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婚姻登记处。
结婚证的颁发机构通常是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具体的颁发机构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规,结婚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类似的机构可能被称为婚姻登记处、民政局、市政厅或其他相关部门。这些机构负责管理婚姻登记程序,包括审核申请材料、核实身份信息、颁发结婚证等。
结婚证是合法婚姻的重要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颁发机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按照当地的法律和规定进行审核和登记,确保结婚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并颁发相应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