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如下:
金正鸿四处踢馆,所向无敌,惟其身份与目的并不为人知悉,金正鸿来到小镇。饭店老板娘韦青凤与情夫鲍森昌重金收买游天往杀金正鸿。游欲杀金不果,往韦家取酬劳,并被鲍追杀灭口,游不忿被利用,遂将真相告诉金,二人化敌为友,合力对付鲍,二人藉韦留下的线索,至威远武馆寻得鲍,展开一场龙争虎斗,最终合力将鲍除去
去拳馆踢馆签的生死状实际上是一种协议或者合同,其法律效益由该合约的具体内容和约定所决定。
如果该合约的内容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该合约在法律上应该是有效的,并且有法律效力。
名声大噪,在同行赢得更大的声誉和威望,如果要开馆收徒的话会是一次很好的广告效应。可以参考《叶问》系列电影,金山找为了在佛山立足就不断踢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