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认定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这种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只有在生效后,才能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如果被执行人明显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可以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果被执行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对其他人造成严重损失,即使没有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认定标准的具体解释和适用,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实施,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认定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和社会信用惩戒,影响其信用记录和经济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会被记入诚信档案。这是为了保证民事执行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妨害执行活动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的一种强制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和犯罪有案底的人不是一回事。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执行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妨害执行活动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记录是指行为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