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赋予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相应职权及资源手段,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
2.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3.
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4.
人事档案实行属地集中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历年增长养老金标准。2015以前养老金上调每年都是10%左右。从2016开始调整比例万逐年下降。2016年6.5%。2017年6%。2018年5.5%,2019年5.5%,2020年5%,2021年4.5%,2022年4%。估计2023年维持4%左右。
是指,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社会化管理,由当地政府组织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管理。具体而言,企业退休人员应当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将个人档案、待遇记录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并享受相应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提供基本养老金发放、医疗保险报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公共服务;协助解决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此外,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规定还强调了要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企退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要求各地政府要积极推进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建设考核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总之,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而制定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