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该条规定应报告的财产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也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券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或职权调查核实制度。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就是故意拖延不执行。在我国执行程序中不仅首次明确规定了财产报告制度,并且解释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项法定义务,财产报告使法院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方面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可以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可以不服
因为司法鉴定是由专家进行科学检验和判断的,但并不是绝对准确的,有时也会出现误差或者存在其他因素影响结果。
如果,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进行重新鉴定或者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同时,也需要注意到司法鉴定的专业性和严谨性,确保自己提出的异议是有依据和理由的,避免在法律程序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不良后果。
派出所在强制执行时,其执行的财产类型和范围取决于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一般来说,其执行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2. 不动产财产:如房屋、土地等。
3. 动产财产:如汽车、机器设备等。
4. 知识产权财产:如专利、商标等。
5. 其他财产:如存货、债权等。
当然,在强制执行中,派出所需要依法进行程序,保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保证被执行人按照裁定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以达到公正、公平和合法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不同案件的情况和财产种类有所不同,所以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派出所强制执行时具体执行哪些财产,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要求进行确定。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派出所强制执行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法律专业机构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