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可以去香港的,但是由于去香港一般需要坐飞机,因此在孕前三个月是胎儿不稳定的时期尽量不要去,后三个月同样是不稳定阶段,而且香港方面也会比较谨慎孕后期的孕妇,会需要提供相当多的材料证明来港原因,以及产检资料等等,并且承诺不在香港生产,十分麻烦。
怀孕期间不能作为仲裁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享有法律保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怀孕期间的女性劳动者,法律也有明确保护规定,公司不得因为怀孕而辞退或者降薪。如果公司进行此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