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先行垫付是指在工伤、生育等社保事项发生之后,社保基金会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等费用,以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所谓的先行垫付并非全额支付,具体支付金额会根据参保人的具体情况、医疗费用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在后续的扣费过程中逐步进行抵扣。因此,社保基金先行垫付并非全额支付的方式,而是一种保障参保人权益的临时措施。
不属于
社保金属于遗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