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1)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为0-220(含)的,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为1.92元,每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为3.45元;
2)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20-300(含)的,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为3.30元,每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为4.83元;
3)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300以上的,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为4.30;每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为5.83元。
1、第一档电量为240度及以下的电量:
①不满1千伏:0.4883元/度;
②1千伏及以上:0.4783元/度;
③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
2、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度之间的电量:
①不满1千伏:0.5383元/度;
②1千伏及以上:0.5283元/度;
3、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
①不满1千伏:0.7883元/度;
②1千伏及以上:0.7783元/度。
农业用电
不满1千伏:高峰:0.9292;平段:0.6255;低谷:0.3378;
1-10千伏:高峰:0.9142;平段:0.6105;低谷:0.3218;
20千伏:高峰:0.9062;平段:0.6035;低谷:0.3158;
35千伏及以上:高峰:0.8982;平段:0.5955;低谷:0.3088;
1、北京市郊区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高峰:0.9192;平段:0.6155;低谷:0.3278;
1-10千伏:高峰:0.9042;平段:0.6005;低谷:0.3118;
20千伏:高峰:0.9862;平段:0.5935;低谷:0.3058;
35千伏及以上:高峰:0.8882;平段:0.5855;低谷:0.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