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手术医保不给报销是因为不满足条件。二次手术医保报销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
要。
大病二次报销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报销条件。首先必须参保,其次是可以报销。可以报销指的是如果有其他情形可以报销,则无法使用医保报销。比如:交通保险已经报销后,无法使用医保进行报销;
2、达到起付线。各地的二次报销起付线是不一样,如云南起付线是1万元,上海可以报销80%,北京市自费5万元内再次报销50%,超过5万为60%。特殊的群体比如特困户、低保、五保等在有些省份是没有起付线设定的,比如河北的低保、五保、孤儿、失独没有最低起付线限制。五保孤儿合规自付金额按100%报销,低保失独按80%报销;
3、报销材料要齐全。二次报销除了一般报销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务工证明或者转诊证明(一站式结算无需任何手续),如果无法提供,报销可能存在问题,具体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乡镇级咨询劳保所,区县级咨询医保局)。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无法报销。
因为大病二次报销通常有一定的申报期限,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或者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就无法再次申报,所以无法享受到二次报销的福利。
此外,也有可能是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变化或者医院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变更,导致以前可以报销的项目现在已经不再可行。
因此应该及时了解政策和相关规定,避免错过报销期限。
希望能够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掌握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