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住院报销的费用如下
1、乡镇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85%,起付线是200元;
2、县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70%,起付线是500元;
3、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5%,起付线是700元;
4、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0%,起付线是1000。
医保起付线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在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由病人自己负担;医疗费达到了起付线,那么会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大病统筹基金的报销原则是分级、分段、分项、累进补助、分次结报。报销标准为:2000元(含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40%;2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比例为5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者,住院费用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在本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者,报销标准为以上规定标准的80%;在本市外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者,报销标准为以上规定标准的50%;因急诊在本市以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按相应级别进行报销,每人每结算年度内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30000元。
新农合住院病历的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如果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所保管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医疗机构继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