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门诊政策是,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诊费用在起付线100元以上部分,由居民门诊统筹按50%的标准予以报销,最高不超过500元。
注意事项
1、西安市居民门诊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每人每年80元,个人不缴费!
2、居民门诊统筹,并不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都可以报销,只有在参保人员选定的协议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费用才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
3、需要转诊的:
❶经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同意后,在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同样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
❷只需在转诊后15日内,凭有效单据到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报销。
就医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
2、普通门诊治疗:年度门诊100元以内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3、重症门诊治疗:已办理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手续的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医院发生的相关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4、住院治疗:按不同级别医院的支付标准,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现金支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