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约。
美国–巴拿马条约,美国和巴拿马签订的关于巴拿马运河问题的不平等条约。
全称《美国和巴拿马共和国关于建造一条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通航运河的专约》,简称《美巴条约》。1903年11月18日由美国国务卿J.M.海和巴拿马共和国代表、法国工程师P.布诺–瓦里拉在华盛顿签署,1904年2月26日生效。共26条。主要内容:美国保证并维持巴拿马独立;为便于美国建造和经营运河,巴拿马划出一条10英里宽的地带作为运河区,交给美国永久使用、占领和控制,美国在这一地区行使主权;巴拿马给予美国永久使用其境内河流、水流、湖泊及其他水域的权利,给予美国建造和经营一条联结太平洋与大西洋的运河或铁路的永久垄断权;美国有在巴拿马城和科隆城及其毗连港口和地区购买或征用土地、建筑物、水权或其他财产以及维持秩序的权利;巴拿马不得向运河与铁路的附属设施和服务人员征税,并允许美国免税运进为建造和经营运河所需的各种物资;美国在运河区内行使司法裁判权;美国有权在任何时候为保护运河、铁路等的安全而自行决定使用它的警察、陆军和海军,或建立要塞;巴拿马将在太平洋或西加勒比海沿岸出售或租让土地给美国作海军兵站或加煤站之用;美国一次付给巴拿马1 000万美元,条约生效9年后每年付给巴拿马25万美元作为补偿。该条约使巴拿马完全沦为美国的保护国。巴拿马人民为废除这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和收回运河区主权进行了70多年英勇斗争,付出重大代价。1978年新的巴拿马运河条约生效,1903年的条约废除。
有条约
因为美国是一个国际大国,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国际合作,美国与许多国家和组织签订了各种条约,包括领土、经济、贸易、文化、环境、安全等领域的条约。
例如,美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宪章》、《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巴黎气候协定》等重要条约,这些条约对美国的国际关系、经济利益、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此外,美国还有一些双边和多边安全条约,如与北约成员国签订的《北约条约》等,这些条约对于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有条约。
美国是一个国际大国,签订了许多条约,旨在维护国际和平、安全和合作。
其中一些最著名的条约包括《联合国宪章》、《北约条约》和《巴黎协定》。
这些条约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防止核武器扩散、人权保护、环境保护等等。
美国参与这些条约不仅是对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承诺,也体现了美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际领袖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