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局能够进行定位和搜捕犯罪嫌疑人,但在进行这种行为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执行局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或者批准,如逮捕令等文件,才能进行定位和抓人行动。同时,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人权、法定权利等基本原则,确保不冤假错案和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保证被抓人员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解除失信名单需要为2-5年,通常为2年,但是如果存在暴力,威胁或阻碍执法的威胁,或者有多种不诚实行为,则最长为5年。超过期限后,有待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予执行的不信任者名单中删除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