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转移到邳州市,需要以下手续:
在苏州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携带相关凭证及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邳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邳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联系苏州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前往邳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邳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收到参保人员的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出具《参保凭证》。
将《参保凭证》送至接收地的苏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苏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苏州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确认情况。
登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劳动就业”栏目,点击“灵活就业”选项。
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等待审核通过并领取相关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符合苏州市灵活就业政策的条件,如年龄、学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另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可以咨询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获取帮助。
1. **登录系统**:需要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 **选择服务项目**:在办事服务大厅中,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然后选择“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
3. **填写信息**:输入员工的证件号码进行查询,系统会显示出该员工的基本信息。接着填写变更原因,确认无误后提交。
4. **确认提交**:在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提交”。如果系统显示“业务办理成功”,则表示操作完成。
5. **申报期限制**:用人单位需要在每月的11日至次月6日的申报期内,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到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工参保、退工停保手续。
6. **税务部门信息传输**: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参保人员退工停保业务时,会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截止缴费月份”传输至税务部门。
7. **城镇职工减少操作**:如果是城镇职工的减员,还需要进行城镇职工减少的操作。具体步骤是进入主页后,点击“就业失业”→“就失业登记”→“退工登记”,选择要减员的职工,点击操作进行减员处理。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仔细阅读最新的官方指南或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避免因逾期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