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慢特病的报销比例为:
门诊治疗:慢特病患者门诊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90%。
住院治疗:慢特病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90%。
特殊药品:慢特病药品费用,按乙类药品执行。
医疗服务项目:按医保规定报销。
上海慢性病卡的申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患有慢性病的患者,需要提供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盖章)。
参保人员需要前往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
经过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另外,慢性病患者可以申请的病种是由当地医保部门确定的,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办或社居委。
1 上海慢特病申报条件为:患有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病情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诊断标准;在上海市居住或就读超过6个月;在上海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缴费;且未被其他地区认定为慢特病。
2 申报流程为:患者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级医保中心提交慢特病申报表。
经过审核后,申请人将获得慢特病诊断证明。
3 值得注意的是,慢特病申报需要符合一定的时间要求,一般为每年的4月15日至5月31日。
申请人需按时申报,否则将错过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