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长春省直公积金商转公的申请者,您需要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您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您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工作证明、工资卡等材料。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规定补全申请材料。一旦申请被批准,您将可以享受公积金账户的福利和保障,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根据长春市直公积金管理规定,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具体提取时间一般在年底,需要提前向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如果需要提前提取,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如购房、大病医疗等。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取时间和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