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具体定义“国家机关公文”,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具体的规定:"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公文"是国家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刑法中的“合目”是指“合意杀人罪”的意思。合意杀人罪是指犯罪时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并且杀人的目的是明确和充分的,属于一种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因此,合意杀人罪通常是指故意杀人罪的一种严重形式。
在中国法律中,合意杀人罪的构成要素包括:①有杀人的主观故意;②杀人的目的是明确和充分的。与故意杀人罪不同的是,合意杀人罪的杀人目的更为明确和充分,属于一种更加严重的杀人行为。此外,合意杀人罪的主要处罚是死刑或无期徒刑,相较于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刑罚是死刑、死缓或者无期徒刑,更加重罪。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中的合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人类基本的生命权和尊严,对肇事者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我国的刑法中,主刑分为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其中,管制是最轻的一种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与其它主刑相比,管制的惩罚力度相对较轻,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自由的限制是最少的。然而,尽管管制是最轻的刑罚,它仍然属于刑事处罚。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参军、考公务员等涉及政审的环节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此外,管制刑具有一些优势。它可以减少集中关押的人数,减轻国家的负担。而且,管制并不影响犯罪分子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秩序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