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严重疾病医疗、大病医疗、住房租赁、还贷、出国留学或移民、经济困难等情况。
具体的提取金额和条件还需符合相关规定,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贷款信息等证明材料。同时,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云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提取。
1、查找当地住房公积金网,选择官网进入,在页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中单击点击进入;
2、首次登录需要先进行注册,单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4、输入邮箱地址及验证码,单击确认;
5、显示注册成功。
公积金开户需要带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1,750.00元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为1,9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75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