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乡镇医院60%报销;二级医院40%报销;三级医院30%报销。
1 糖尿病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
2 医改后,糖尿病的报销方式有所变化,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8年版)〉的通知》的规定,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进行治疗,同时需要按照医保目录中的规定进行报销。
3 另外,为了更好地保障病人的利益,医改后还推行了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医院分级诊疗,可以更好地控制糖尿病的治疗费用。
同时,医保部门也会对糖尿病的治疗进行监管,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病人的权益。
医改后糖尿病报销的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目前,根据新的政策规定,患有糖尿病的患者需要根据医生的处方购买相应的药品和器材,然后持有正式的发票和购药凭证向国家各级医保局报销。
对于在报销期间内自费购药的病人,需要事后向医疗保险部门提供相应的凭证和发票,据此进行报销。此外,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也可以选择加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享受医保基金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