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为职工2021年度月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最低标准的,由资金中心统一调整至最低缴存基数标准。
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是一年调整一次,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异。
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然后到本年的6月30日截止的。
所以单位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话,就只能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来为员工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上就是公积金多久调整一次基数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