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超过33%就可以有一票否决权,一般情况下,股东会决议为过半数有效。章程可以另外约定。比如,可以不过半数有效,而是13有效。这些都是公司自治,都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改变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形式、解散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此为硬性规定,不允许章程作出另外的规定。持有公司法33%的股份并不是绝对控股,没有权利一票否决,还需股东投票。
股权质押短期是不好,长期是好。利好,是让股价上涨的信息;而利空则是让股价下跌的信息。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不好而股权质押的,必定是利空,但无论什么理由融资,长期后公司经营业务变好,公司积极开拓新项目,盈利能力大增,刺激企业短期内的股票上涨。
如果股份转让停牌是因为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合并等交易,那么停牌可能是好事。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公司正在进行积极的资本运作,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然而,如果股份转让停牌是因为公司存在重大财务问题、违规行为等负面因素,那么停牌可能是坏事。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未来发展前景堪忧。
总之,股份转让停牌的好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的公告和信息披露,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