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实质就是劳务合同。包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报酬,合同约定的报酬包括工资以及相应的劳务费用。因此包工的收入可以算作工程款,但要注意的是,包工并非是工程合同,包工的报酬主要为劳务费用,而不是对于工程项目的直接付款。在进行商业交易或税务报税时也需要分清包工、工程款与服务费等的性质。
如果您在包工活干到一半时决定不继续工作且没有进行验收,拖延时间,这属于合同违约。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建设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问题就可以圆满解决。
劳动监察投诉: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要求解决被拖欠的工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专门处理此类纠纷,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您可以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不赔偿,您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途径: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您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同时,您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您加付赔偿金。
在维权时,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证言
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独立承包: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3、联合承包
4、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一个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