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证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和社会各界提出的。
农民证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农民在城市中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难题而提出的。
当时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但由于户籍、教育、医疗等限制条件,他们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因此,中国政府开始探索农民进城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引进农民证。
农民证是一种特殊的身份证明文件,可以用来在城市办理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等方面的相关手续,并且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目前,农民证已经逐渐被居住证所代替,但是农民进城问题和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仍然是中国社会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农民证是在1985年开始出现的。
因为当时中国正处于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农民证作为一种身份证明的方式被引进来,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村改革进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证不止是一张身份证,还代表着一种地位与权益的体现。
农民责任田已被做路只给租金,可以通过和政府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
政府租用农民责任田,租金依据如下:
农村水浇地大田一亩地在800到1100元,浇不到水的300到500元,山地100到300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据此,如果土地是村民小组的,应该与本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若是本村民小组以外的土地,村委会才和你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条款进行签订,并报发包方备案。如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符合以上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