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55号)第三项规定,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2000元的进口价,增值税13%,纳税1560元,最低卖价为13560元
13392 元/吨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 (1 + 税率)
假设增值税率为13%,则增值税额为:
增值税额 = 12000 × 0.13 ÷ (1 + 0.13) = 1392 元
因此,该商品的总价为:
总价 = 报价 + 增值税额 = 12000 + 1392 = 13392 元/吨
等于1560元。
1、增值税是价外税,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不含税价)+增值税;
2、增值税税额=价款(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
3、价税合计(含税价)=价款+价款×增值税税率;
4、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