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需要明确,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无法办理产权证。
2.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需要进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登记、房屋交易等一系列操作,这些操作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3. 如果需要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建议先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再到当地房管所或产权交易中心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保证办理的顺利和合法。
同时,应当注意维护好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为信息不实或者缺失导致办理失败。
1 需要先了解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流程,然后准备好所需材料。
2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 在准备好所有材料后,可以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
分为两步:
1、 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 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1、 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