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发公告。根据重组审核规则,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必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重组情况。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的重要措施。
因此,即使重组审核已经通过,企业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全面、准确、完整地披露重组信息。
这样不仅可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重组定价规定:定价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公司将于10月13日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