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无需“先小后大”。 根据《规定》,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原来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可多选定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并允许持外配处方到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办理时间:每年1月1日起即开启新的医保年度,医保参保人可重新选择定点医院。
办理流程:
1、职工医保
参保人必须先定“小点”(基层医院和“视同社区”的二级医院)后定“大点”(其他医院)。参保人员凭医保就医凭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指定窗口办理。
如果不清楚到底医院属于“小点”“大点”还是专科医院。
2、城乡居民医保
常说的“小孩医保”实际是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对于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来说,同样需先定“小点”再定“大点”。而其他城乡居民(如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只可选择1家“小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同样地,参保人员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指定窗口办理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