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在银行的贷款,一直没人催收。我觉得是不能再起诉的。据我了解银行的贷款从贷出之日起。如果在五年内没有催还过,本人也从沒有还过。这样的贷款是不能再崔贷款人归还的。不知道银行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就按我理解的不能再起诉。如果银行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贷款人是必须要归还贷款的。
1、不一定会胜诉。
2、因为欠债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但是银行一直没有催收,可能会导致法律上的诉讼时效问题,使得银行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如果银行能够证明欠款确实存在,并且能够提供合法的欠款凭证以及追债的记录,那么银行在法庭上可能会胜诉。
3、除了法律上的问题,银行起诉的结果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法官的判决、证人证言等等。
因此,如果欠款确实存在,最好及早和银行沟通,并努力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不确定。
明确结论:无法确定欠银行一万元二十七年且一直未被催收的情况下如果银行起诉是否会胜诉。
法律条款的变化、双方往来文件的保存、银行对欠款的追讨过程等都会对起诉的结果产生影响。
同时,具体的审判程序和判决则需要由专业的法律机构和法官进行决断。
内容延伸:对于欠款十分严重的借贷行为,银行有权追究其责任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催收和起诉。